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05-06 09:29     (浏览量:)

各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加强我院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认识新时期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新时期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夯实组织基础,为建设有特色的独立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政治标准,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重点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综合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培养考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要努力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中要采取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预备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公示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要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各党支部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强化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防止“带病入党”;认真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新党员的政治素质,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入党的首要标准,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大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

三、控制总量,重视在中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

按照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发展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发展党员工作。

湖北工程学院党员年度发展计划由孝感市委组织部进行总量调控,根据形势要求,今年市委组织部下达给湖北工程学院的党员发展计划大幅减少,我院的党员发展计划也相应减少,因此各党支部要统筹协调,要优中选优,真正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严格控制上报数量,坚决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制度,一个编号对应一名发展对象。各党支部应重视在优秀中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以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

四、严格标准,加强和改进党校培训工作

培养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的前提和保证,湖北工程学院党校将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相结合,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严格培训标准,提高培训质量。申请入党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经过至少3个月的培养教育考察,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至少一年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加强管理,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把严格管理与真情服务结合起来,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要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组织生活,吸引广大党员主动参与。要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落实推进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要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以毕业生党员为重点进行跟踪管理。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将其作为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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