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的通知
2013-04-09 00:00     (浏览量:)
各党支部: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精神,中共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于4月25日开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参加培训的学员。
一、培训目的
    通过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培训,引导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进一步了解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入党动机,以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二、培训对象及推荐要求
    培训对象:各党支部推荐的、已向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尚未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含教工)。
推荐要求:1、应按照“认真审查、分期分批、优者先选”的原则予以推荐。2、政治合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3年4月25日­­——6月10日,每周四晚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四、其他要求
    1、报送时间:请各党支部将推荐名单于4月17日(周三)前交学院办公室。
    2、小组长会议。请通知本期小组长于4月21日(周一)下午4:00到教1栋1205教室参加工作会议。
    3、开班时间及地点。4月25日(周四)晚7:30分举行开学典礼并正式开课,不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资格。各党支部于4月24日前召开学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4、请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认真审核学员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凡未按规定上报、重报、学员自动放弃及更换学员的情况,则视为放弃并将相应减少所在党支部下期党校分配名额。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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