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开展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
2009-12-17 14:34     (浏览量:)
各党支部、各中层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学院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自觉性,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12月份在全院开展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目标的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学院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促进学院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
  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全体中层干部。
  三、检查内容
  以落实《中共孝感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院党字〔2003〕35号)执行情况为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以下三项内容:
  (一)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情况;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执行上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依法行政的情况;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三)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情况。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以及廉政教育情况;人事调配、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集中采购、招生考试、各类经费管理使用等重要事项的运行情况。
四、检查办法及程序
  本次专项检查,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检查方式以自查为主,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自查自评
  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孝感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填写《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评表》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评表》,并撰写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教育、制度和监督工作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落实校务公开情况;遵守财经纪律及集中采购规定情况;是否有“小金库”、乱收费、滥发钱物等情况)。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报送学院纪委办公室。
  (二)总结汇报
  检查小组认真审阅各单位自查自评材料,并根据评价情况,向院党委总结汇报全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负其责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所承担的具体任务负总责,要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迎检工作计划,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各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认真撰写自查报告。
  (三)整改落实,推动发展
  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结合学校前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整改任务,全面检查本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效果,深入查找我校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断加强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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