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4-09-29 14:51     (浏览量:)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员队伍建设,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现结合我院实际,就做好2014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认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和湖北工程学院党委的部署要求,我院2014年发展党员数量有所减少。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保证党员发展工作的落实,又要保护大学生的政治热情,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调控,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不断提高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二、精心部署,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各党支部要科学制定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正确处理好控制总量与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和发挥作用的关系,重点调控学生党员发展规模,严格按照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优中选优进行发展。

三、严格标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坚持早发现、早培养、早教育,通过入学教育、团组织生活、党章学习等方式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定期递交思想汇报、定期考察制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表现优异的党员后备军队伍。

2、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认真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履行“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入党手续,有条件的单位可在预备党员转正环节举行转正答辩会。各教学系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重点审查拟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达一年以上。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因此对毕业生中发展预备党员要谨慎。

3、突出发展重点。各党支部要在继续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发展工作。通过政治上引导、业务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积极鼓励他们参与到本单位的建设发展中,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要定期分析和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建立培养联系人和定期谈话制度,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

4、把握发展党员工作进度。请各党支部于11月1日前完成对拟发展对象的函调、团员推优及党内外群众座谈工作;12月10日前各党支部应对本部门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接受本部门师生的共同监督;12月15日前,各党支部按“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审查材料目录”的要求,将整理的拟发展对象材料及预审表(包括电子版)送交学院党委办公室。

四、加强领导,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成效

1、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执行发展程序,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严格指导把关。发展党员工作政策性强,程序要求严格,严格把好审查关。各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填写规范进行逐一指导把关,认真审核发展党员材料后,要及时上报院党委办公室审查。

3、强化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发展党员计划有效落实。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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