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中共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第九期培训班的通知
2014-11-11 15:12     (浏览量:)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湖北工程学院党委研究,中共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第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于11月27日开学。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学员进行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教育,使其比较系统地理解并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提高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为组织上入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培训对象:经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含教职工)。

推荐要求:1、应按照“认真审查、分期分批、优者先选”的原则予以推荐;2、党支部要在征求团支部和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再由党务工作部汇总,最后上报湖北工程学院党校;3、政治合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27日——2015年1月2日,每周四晚湖北工程学院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四、名额分配

语言文学系   30人     财经政法系    46人

城市建设系   58人     信息工程系    32人

生物化学系   22人     学工、团委     8人

记者团        2人

五、其他要求

1、报送时间:请各党支部将推荐名单于11月20日(周四)前交党务工作部。

2、小组长会议。请各党支部通知本支部指定的小组长(30名以上学员请指定2名以上小组长)于11月24日(周一)下午4:00到校本部党校教室(1号教学楼1楼西)参加工作会议。

3、开班时间及地点。11月27日(周四)晚7:30分举行开学典礼并正式开课,不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资格。各教学系于11月27日前召开学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4、请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认真审核学员资格,并按规定上报。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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