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湖北工程学院党委研究,中共湖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第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于11月27日开学。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学员进行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教育,使其比较系统地理解并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提高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为组织上入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培训对象:经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含教职工)。
推荐要求:1、应按照“认真审查、分期分批、优者先选”的原则予以推荐;2、党支部要在征求团支部和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再由党务工作部汇总,最后上报湖北工程学院党校;3、政治合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27日——2015年1月2日,每周四晚湖北工程学院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四、名额分配
语言文学系 30人 财经政法系 46人
城市建设系 58人 信息工程系 32人
生物化学系 22人 学工、团委 8人
记者团 2人
五、其他要求
1、报送时间:请各党支部将推荐名单于11月20日(周四)前交党务工作部。
2、小组长会议。请各党支部通知本支部指定的小组长(30名以上学员请指定2名以上小组长)于11月24日(周一)下午4:00到校本部党校教室(1号教学楼1楼西)参加工作会议。
3、开班时间及地点。11月27日(周四)晚7:30分举行开学典礼并正式开课,不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资格。各教学系于11月27日前召开学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4、请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认真审核学员资格,并按规定上报。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