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实施行政人员联系学生寝室制度的通知
2008-04-09 14:22     (浏览量:)

各党支部、各中层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孝感学院党委《关于实施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寝室制度的通知》(校党字【200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进行政部门作风建设,引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成才,本着“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学校党委决定,建立行政人员联系学生寝室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系人及联系对象
联系人为学院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机关行政人员。联系对象为各教学系有关学生寝室。
    二、工作要求
    (一)联系人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交流和参与寝室活动等多种形式,坚持做到每学期召开两次联系寝室学生座谈会;参加一次由寝室组织的活动;每月走访学生寝室至少两次(院领导每月至少走访一次);与每位学生谈心至少一次;与宿舍管理员联系至少一次;与所在教学系辅导员或班主任交流至少两次。
    (二)联系人要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主动和学生谈心、交朋友,为学生解难释疑、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三)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及时纠正他们在思想、道德、学习和行为等方面的不良倾向,鼓励他们积极进取,刻苦学习,乐于奉献,奋发向上。
    (四)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及苗头性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困难与化解矛盾的建议、对策和措施,并及时向教学系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结合联系人的各自特长,对学生的入党要求、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就业、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指导帮助。
    三、工作程序
    (一)由各教学系对联系对象进行情况摸底,并将需联系的重点学生寝室报学生工作处。
    (二)由学生工作处会同各教学系确定“联系人——联系对象”的结对名单。
    (三)由所在教学系向联系人提供并介绍被联系对象的有关情况,以便于联系人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四)联系人建立联系对象档案卡(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发放),包括学生个人资料、家庭资料,工作记录包括联系对象的反馈意见等,于每年6月底交学生工作处归档。
    四、时间安排
    本学期从4月份开始实施,今后每学年初进行一次滚动调整。由学生工作处会同各教学系提出具体调整方案。
    五、管理与考核
    此项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处会同各教学系提出具体联系方案。学院办公室负责提供院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员名单,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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