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工会关于做好
2014年度评选先进的通知
各单位:
2014年院工会在学院党政的领导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基本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增强了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院稳定,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向前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更好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工会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先进工会工作者、优秀女教职工、五好文明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会工作者
1、执行工会决议,遵纪守法,严于律已好;
2、热心工会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好;
3、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完成任务好;
4、顾全整体大局,不谋私利,团结协作好;
5、履行法规制度,办事民主,服务群众好。
(二)优秀女教职工
1、学习时事政治,爱国爱校,明荣知耻,思想觉悟高;
2、热爱本职岗位,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敬业精神强;
3、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以德育人,无私奉献佳;
4、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好;
5、弘扬家庭美德,勤俭持家,和睦相处,自立意识强。
(三)五好文明家庭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好;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完成任务好;
3、计划生育,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好;
4、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团结互助好;
5、文明礼貌,崇尚科学,爱护环境好。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工会工作者:在工会干部中民主推荐2名候选人,1名报湖北工程学院工会表彰,1名院内表彰。
2、优秀女教职工:按工会女教职工总数的10%推荐17名候选人,7名报湖北工程学院工会表彰,10名院内表彰。
3、五好文明家庭:按工会教职工家庭总数的10%推荐18名候选人,8名报湖北工程学院工会表彰,10名院内表彰。
四、评选方式及上报时间
1、本次评选以支部为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
2、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必须认真填写推荐表。
3、各类候选人的推荐材料于2015年1月13日前报送党务工作部。过期视同自动放弃。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